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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裔携超额现金出境非如实申报 1.2万现金充公

2012-07-22 01:12:13 加拿大留学云 4008-941-3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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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明报)华青离境超额携带现金1.2万元充公兼罚款2500

一名24岁华裔青年去年12月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准备搭飞机前往香港,被查出虚报金钱数额以及超额携带现金1.2万多元,被警方起诉相关罪名,他日前承认控罪,其携带的逾1.2万多元现金被当局充公,并追加罚款2500元。

卑诗皇家骑警指出,涉案24岁华裔青年李学勤(Hok Kan Li,译音),英文名Peter,去年12月3日,在温哥华国际机场乘坐飞机前往香港。他在出境处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执法人员调查时,向执法人员提供假口供。

加国执法人员联同皇家骑警联邦整合罪案组其後在他身上检获合共12,070元。他於今年5月3日,承认违反一项「洗黑钱为恐怖分子提供援助」虚报金钱的法例,当日在机场被搜获的现金全部被没收,另外再罚款2500元。

根据法例,携带超过1万元加元或相同价值金钱或物品,进入或离开本国的人士,必须向当局申报,否则违法。

加拿大边境服务局(CBSA)的发言人布尔克(Jennifer Bourque)表示,所有出入境的旅客都应了解,只要携带的货币(包括纸币、硬币等一切可用作交换的金钱,currency and monetary instrument)总价值等同一万元加币或以上,都必须如实申报。这种政策并不是要为难旅客,而是为了打击国际金融犯罪及恐怖分子,防止不法分子透过此种方式「洗黑钱」。

加拿大并未设定携带现金出入境的上限,一万元只是要申报的「门槛」,最关键在於可以证明钱的来源是否「合法合理」,所提供的资料要经得起CBSA的审核。

对於违规後可能有的惩罚,布尔克就说,CBSA有权没收超过一万元「门槛」的所有未申报款项,如果发现钱的来源不明或有资助恐怖主义者的嫌疑,则款项可会被永久性没收(当事人还可能受到检控);反之,当事人可在缴纳250元至5000元罚款後(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况而定),有条件申请退还被没收的款项。

(世界日报)带1.2万元出境 华裔男挨罚

一名华裔男子涉嫌夹带1万2000元现金从温哥华机场出境至香港,在没有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(CBSA)诚实申报下遭逮,不但现金全数充公,还因涉及洗钱行为遭到起诉,同时罚款2500元。

骑警表示,涉案男子为24岁的李学勤(Hok Kan Li,音译),他涉嫌於去年12月3日从温哥华国际机场搭机前往香港时,除了未诚实以报离境时所携带的现金金额,并提供虚假资料,最後被海关查获身上夹带1万2070元试图闯关。

今年5月3日,李学勤因违反「为恐怖分子非法洗钱提供援助」(PCMLTFA)中的「未诚实申报超量金额」条例遭到起诉且认罪。李学勤遭到定罪,不但在机场查获的1万2070元全数遭检方充公,同时遭罚2500元。

据加拿大法律,凡是携带超过1万加元或是同等价值物品,出境或是离境时必须诚实申报,否则视同违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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